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17〕26号)的总体部署,我局对总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结合评价内容进行了分析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共设13个职能科室和纪检监察室,4个分局(鹤城分局、湖天分局、经开区分局、工业园分局),14个城乡国土所,10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执法监察支队、整理中心、征地事务所为副处级事业单位)。
我局到2016年末总人数88人,编制人数99人,在职人数88人,退休人员43人。
本部门的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审核审批登记发证,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3、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组织协调全市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6、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
17、管理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怀化市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承担测量标志的保护。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度重点工作: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局重点做好城区批次用地和重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保障、土地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地质灾害预警预防、耕地占补平衡及保护等工作,继续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后续工作。为怀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187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91万元,项目支出146.76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支出和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必需的公用支出。
专项业务支出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工作,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矿山安全巡查、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土地变更调查等专项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基本支出:人员支出1358.5万元,公用支出379.4万元。
在资金的日常支出管理上,我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一是严格预算管理。财务部门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予支出;二是严格支出审批。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报账人签字后由所属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财务科长及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能报账。三是全面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我局根据中央、省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修订了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差和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较好地规范了 “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上,先由接待部门填制公务接待申请单,经业务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凭申请单、公函、发票、公务卡刷卡单到财务科审核报帐。2016年我局公款出国境费用为2.48万元,为省国土资源厅经省政府批准安排出国培训考察。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为49.66万元。没有购置新的车辆。支出比例偏高的原因一是我局很多土地整理项目及矿山均在县级偏远地方,需长期对项目和矿山进行检查和巡查、执法,造成使用费用偏高;二是车辆因使用年限长、频率高,车辆状况较差,造成修理费用偏高。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经查,我局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
(二)专项支出
1、2016年度我局项目资金预算安排2706.6万元,主要由我局从土地出让总价款中计提的2%土地出让业务费和上级补助收入保障。
2、2016年度我局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358.85万元,其中从单位基本户支出146.76万元,项目专户支出1212.09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申报和实施的项目是根据省厅的部署和业务部门实际需要,并结合资金额度,按“保障重点、以收定支”的原则拟定的。在项目的实施管理上,我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到财政局经建科申请将资金拨付到我局项目专户,然后再由项目实施人据实报账,并通过经建科审批。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户核算,符合《怀化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一直以来对国土专项资金管理高度重视,项目预算下达后,业务、财务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1、制定方案,落实计划。在项目预算下达后,我局立即组织各项目负责科室及时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安排项目进度,明确各阶段任务,同时落实了项目责任。
2、召开会议,部署发动。为扎实抓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我局召开动员大会。会上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
3、强化培训,提升技能。对专业性强的项目,我局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提升了办事人员技能水平,提前做好了项目准备。
4、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我局确实抓各项目实施进度,把好质量关。同时要各负责科室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局2014年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由后勤中心主管、财务科协同,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司资产管理。2016年,我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对全系统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核销,待财政批准后按要求登记入账,做到帐实相符。2016年度暂无资产处置。因我局办公楼陈旧,面积小,资产配置存在不合理现象,所有二级机构均在外租用办公室,局机关存放档案场所严重不足,局机关六楼的大会议室已从新装修成办公室及临时档案室。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以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为重点,为怀化实现“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和支撑:
2016年,通过我局积极争取,省厅下达我市年度用地计划1088公顷,同比去年的1070公顷略有增加,超额完成1000公顷的指标任务,其中市本级340公顷,为我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全年共获批新增建设用地141宗、面积766.6597公顷,其中市本级29宗、面积249.7108公顷。为我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无一个重点项目因用地审批问题影响建设。
市本级全年出让土地191宗共计208.68公顷,成交总价款26.02亿元,为市级财政收入提供了有效保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保质保量建设,有效提高了耕地质量,为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强化土地矿山执法,着力构建土地矿山执法监察新机制,为顺利实现“零约谈、零问责”打下了坚实基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切实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也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存在的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产权,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支付环节多,时间长,影响当年项目的正常实施,使资金难以发挥如期效益。加之资金下达时间较晚,致使项目不能当年完成实施,影响实施进程。
2、轻管理、轻绩效的现象比较普遍。对资金的专项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中检查少;我局目前尚未建立资金绩效监督机制。
3、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支出规模。
2、协助财政部门加快资金下达速度,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建立资金绩效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经济效益。
4、加强资产管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完善适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把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资产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