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怀化市国土资源局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麻阳县栗坪村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一)矿区编号2017—01
1、矿区位置:该矿区位于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距麻阳县城约2公里,行政隶属高村镇管辖,区内交通以公路为主,交通较为方便。
出让的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80坐标),拐点坐标为:
① X:3086509,Y:37382922;⑥、X:3086146,Y:37383034;
② X:3086471,Y:37382986;⑦、X:3086053,Y:37383018;
③ X:3086420,Y:37382994;⑧、X:3086053,Y:37382982
④ X:3086208,Y:37383109;⑨、X:3086208,Y:37382998
⑤ X:3086146,Y:37383077。⑩、X:3086298,Y:37382907;
矿区面积:0.0407K㎡,准采深度为:+188m~+150m。
2、矿区资源:根据怀化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的《麻阳苗族自治县栗坪村砖瓦用页岩矿资源储量报告》,出让的采矿权区内砖瓦用页岩矿资源储量为(122b)94.1万吨。
3、矿种:砖瓦用页岩矿
4、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5、首次出让年限:3年
6、挂牌起始价:36.64万元;竞买保证金: 36.64万元。
7、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2、原在麻阳县境内有欠缴采矿权价款等费用的或有违法采矿行为的矿山企业或个人,不准报名参加竞买(凭相关证明)。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超过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申请与受理
有意者可在报名时间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相关资料到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在2017年7月5日17时前确认竞买人资格。
五、公告时间、挂牌时间、报名时间、保证金时间、踏勘、挂牌地点
1. 挂牌公告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26日
2. 挂牌报价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10日10时
3.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7月7日17时
4.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 矿区踏勘:自公告之日起可安排现场踏勘,也可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6. 挂牌报名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城东新办公楼507室)。
六、风险提示
1、采矿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挂牌人代表国家出让采矿权,出让文件及报告中表述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瑕疵责任,竞买人报名,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可能会影响采矿权的延续或变更等。
3、矿山应办理安全、环保等相关证照后方可生产。
七、其他事项
1、竞得者缴纳成交采矿权价款后,还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2004]21号)的通知的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并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等规定的费用。
2、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可抵扣价款),在60日内向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办证所需资料(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费由竞得人支付。
3、违反《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采矿产资源的,将依法查处,直至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所缴采矿权价款将不予退还。
4、本次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新办公大楼507室)
联 系 人:满先生
联系电话: 0745—5012028 15874583203
开户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麻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阳苗族自治县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08072050001314、1914024529000006468、18804901040004316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