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保障了市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2016年,省厅下达我市年度用地计划1088公顷,同比去年的1070公顷略有增加,超额完成1000公顷的指标任务,其中市本级340公顷。全市共获批新增建设用地141宗、面积766.6597公顷,其中市本级29宗、面积249.7108公顷。
2、强化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全市在建各级各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共29个,其中,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8个,市县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9个,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
全年,全市耕地保有量510.68万亩,基本农田377.67万亩。
3、提高了土地矿山执法监察水平。全年,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18件,对117件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涉及土地面积42.95公顷,其中耕地16.62公顷。
4、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8月—12月,全市共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3052本,不动产登记证明5501份。其中,土地首次房地首次登记11本,变更换证、补发证39本,房地变更登记212本,更正登记15本、转移登记2309本;抵押设立、抵押变更、抵押更正、联合抵押、联合抵押注销、在建建筑物抵押首次登记2053份,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告合并办理3884份;林权首次登记1本,林权变更登记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