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自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并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增强依法用地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战略、我省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推进以及“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的全面实施,我区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规划已不能满足我区社会经济各项发展的需求,鉴于此,区人民政府已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请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并已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修改批准。为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将由鹤城区人民政府组织举行《鹤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听证会。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7年2月7日上午8:30
二、听证会地点:鹤城区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鹤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代表、群众代表等50名代表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7年2月7日上午8:30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鹤城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股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鹤城区人民政府。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参加报名未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人数不超过10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并发放《旁听证》,凭《旁听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号)精神以及怀化市和鹤城区相关政策,了解鹤城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鹤城区分局
2017年1月20日
附件:1、鹤城区说明.pdf
2、 鹤城区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