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国土资源局鹤城区分局
负责人: 谢才斌 办公电话:0745-2222054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鹤城区分局为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受市局委托,具体管理芦坪乡、贺家田乡、凉亭坳乡、黄金坳镇、黄岩管理处的国有和集体土地。宣传、贯彻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所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受理辖区建设用地单位、个人的用地申请,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局审理;协助市局完成辖区内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及安置等项工作;承办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权属确认、登记、统计工作;调处土地、矿业纠纷;负责对辖区内建设用地行为进行监督和各种违法用地、采矿情况的调查,协助市局处理违法用地、采矿案件;受理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市局审批;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的管理,按中编办发[1998]14号的规定执行。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湖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负责人:王谦学 办公电话:0745-2375814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湖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局委托,负责辖区内土地的开发管理和地籍地政管理;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负责编制原湖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具体规划;负责土地的征收调查、测绘统计工作;实施对地产市场和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地产经营交易;负责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参与原湖天经济开发区内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工作,负责区内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认证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调处原湖天经济开发区内土地纠纷,开展土地权属确认工作,按规定核发有关土地证件。
怀化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
负责人:杨秀红 办公电话:0745-2310725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局委托,参与编制(修订)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资料的组织。参与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划拨前期工作和各类土地出租、转让、抵押、登记及发证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村民新建、重建、改扩建房屋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监测、地质环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信访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区内土地出让、变更等各个环节的出让金、规费、罚款、保证金等执收和管理工作,并向市局报送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执收使用情况;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经开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
负责人:谢 军 办公电话:0745-2837922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怀化工业园区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局委托,参与编制(修订)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资料的组织。参与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划拨前期工作和各类土地出租、转让抵押、登记及发证等管理工作;负责村民新建重建、改扩建房屋用地的审批及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流转管理,承办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负责区内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监测、地质环境工作;协助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负责报告、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责国土资源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土地出让、变更等各个环节的出让金、规费、罚款、保证金等执收和管理工作,并向市局报送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执收使用情况;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怀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负责人:胡 伟 办公电话:0745-2717998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为副处级机构。受市局委托,负责查处市本级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协助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查处由总队立案的本市重特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对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国有建设用地进行监督管理;直接查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按规定职责和程序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或部门依法追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治安责任、刑事责任,依法实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执行;拟定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有关规章制度和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政策性措施;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对县(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查处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督查;负责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对县(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实行业务领导,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助、承办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人员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
怀化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负责人:李 峰 办公电话:0745-2721095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局委托,负责拟订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并维护市本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保障网络系统,提供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数据入库、安全保密、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参与县级电子政务及其数据库的建设、应用和维护;组织监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化工作标准及信息化技术培训;负责实施国土资源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公布非保密的国土资源业务信息和工作动态。
怀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副处级事业机构。受市局委托,负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具体实施市本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和新增费项目(资金安排在市本级部分);承担市本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协助市局搞好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等申报的前期工作;负责管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监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整理中心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怀化市征地事务所
负责人:尹 怀 办公电话:0745-2720567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征地事务所为副处级事业机构。受市局委托,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政策调研和起草,公告的审核和发布,下达征地拆迁任务交办书,对征地补偿程序、费用拨付及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负责监督市、区建设用地单位依法按程序政策标准补偿到位,切实保护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合法权益;负责会同有关科室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征地拆迁管理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或途径做好征地拆迁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适时提出怀化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修改方案和国家省重点工程用地补偿安置办法意见;负责具体实施怀化市本级范围内国家建设和城市扩展征地拆迁。负责向区级征拆办下达征地拆迁任务交办书,检查指导区级征拆办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按政策文件收取用地管理费;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人:谢克立 办公电话:0745-2717836
一、主要职责
怀化土地储备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局委托,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制怀化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土地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土地市场上实施政府优先收购权,对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转城剩余土地、无主土地实施储备,并进行经营和管理;负责收购储备土地资金的测算、补偿、招商洽谈及供地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土地收购、开发成本的核算;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集、管理;负责怀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和施工中相关工作;负责县(市、区)土地储备工作的业务指导;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怀化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负责人:向民锦 办公电话:0745-2732537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局委托,承担国土资源管理的测绘服务工作:用地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测量、划转或出让国有土地用地红线图测量、征地用地放线和面积测量等);地籍测绘(国有和集体土地发证宗地图测量、地政地籍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数据库建设等);矿山测绘(矿山储量检测、矿业权核查测量、矿业权发证测量、地矿普查测量等);基础测绘(基础测绘项目实施、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其它相关测绘;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规划设计服务工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项目规划设计提供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一、主要职责
1、依法统一受理和办理鹤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不动产权利登记事务。
2、承担有关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利用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不动产权籍管理和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不动产权属争议、纠纷调处工作。
3、负责有关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咨询服务;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4、承担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怀化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站
负责人: 办公电话:0745-2327923
一、主要职能
怀化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局委托,为矿山企业开展资源评价、地质找矿、采矿、选矿、化验、技术论证、鉴定等提供技术服务;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承担市、县级发证矿种的各类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组织评审工作和地质勘查评审的有关技术指导工作;组织技术培训、技术咨询。
怀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负责人: 办公电话:0745-2327923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局委托,草拟和实施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规划;承担全市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及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协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指导地质灾害“群防群治,群专结合”网络建设与运行;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并与气象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供全市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对策建议,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的年报和公报;承担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地面沉降、突发性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等地质环境要素监测及数据整理与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鹤城区分局执法大队
负责人: 张建春 办公电话:0745-2261092
一、主要职责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鹤城区分局执法大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市局委托,负责查处鹤城区范围内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鹤城区范围内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对国土资源审批、登记发证等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职责和程序协助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或部门依法追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