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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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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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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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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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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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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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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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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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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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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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1)党政机关、团体和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 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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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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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的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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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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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
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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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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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城镇土地登记的
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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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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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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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的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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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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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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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不足500平方米的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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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镇居民住宅土地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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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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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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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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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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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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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闲置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照每平方米2元以上10元以下的标准计收。②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满一年以上未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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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和对象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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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
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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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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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闲置土地管理的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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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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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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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而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达不到要求的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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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
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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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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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土地复垦的
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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