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方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方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中方县泸阳镇聂家村烟脑坡炭质页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该矿山位于中方县泸阳镇聂家村,共估算保有矿石基础储量122.8万吨。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如下:
(1)X=3060456.636 Y=37412340.241
(2)X=3060168.101 Y=37412446.067
(3)X=3060063.785 Y=37412401.586
(4)X=3059933.332 Y=37412239.860
(5)X=3060112.805 Y=37411992.818
(6)X=3060329.230 Y=37412179.871
矿区面积:0.1268km2 开采深度:+385m~+275m
(二)挂牌起始价:258.3万元;
(三)竞买保证金: 130 万元;
(四)出让年限:10.6年。
二、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备注:原欠缴采(探)矿权价款、不按采(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违规开采的本次禁止参加竞买。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28日15时,到中方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28日15时,到中方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15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16年10月3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采矿权挂牌地点为中方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16年10月19日9:00至2016年11月1日15:00时。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采矿权的总价款,不包括按规定交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和采矿权使用费等相关税费。
(三)竞得采矿权后,竟得人必须在矿山就地新建砖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发证。
(四)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没能依法建成砖厂的,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作废,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收缴。
(五)竞得采矿权后,相关部门的手续由竟得人自行办理。
(六) 采矿权出让人提供的矿区地质资料仅供参考,不承担担保责任,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七)因开采该矿与当地产生的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八)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等资料的编制费用由竟得人承担。
(九)竞得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严禁开采矿产资源。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方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45—2811616
联 系 人:梁军 瞿爱寸
中方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