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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第三季度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 来源:怀化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更新时间:2017-11-01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战略,牢固树立全市国土资源全新工作思路,用干事创业的勇气破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难题,用统筹协调的方法促进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用依法行政的理念打造“法治、高效、廉洁”的新国土,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国土支持。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切实保障经济发展需求

1、积极拓展用地空间。2017年,通过我局积极争取,省厅下达我市年度用地计划999公顷,其中市本级238公顷,这是在全省土地政策调整后,用地指标收紧的情况下,依然明显地向我市给予指标倾斜,为我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利用本次土地规划修编的机遇,调整完善了建设用地布局和空间管制分区范围,重点落实了怀化西南商贸物流园、铁路编组站搬迁、怀化高铁西站、张吉怀客运专线、怀芷干线、动车运用所等一大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2、保障合理用地需求。2017年以来,全市共获省审批新增建设用地71宗,总面积726.1160公顷;其中,市本级获省审批新增建设用地9宗,总面积387.1249公顷。为了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我们进一步强化服务,全力保障和服务重点项目顺利“落地”。一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通过置换方式采取措施控制新占用地,鼓励建设单位在新的建设项目发展中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引导利用存量土地求发展,消化闲置土地。二是审批上优先快捷,服务上主动到位。对在走完前期程序的重点项目,坚持依法依规给予优先报批。对于尚未上报的重点项目坚持提前介入,主动联系项目单位,全程指导,加快组件、接收、会审,减少审批成本,提高用地效率,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2017年以来市本级批回重点项目用地386.7801公顷。全年无一个重点项目因用地问题影响审批和建设,市域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3、大力显化土地价值。科学制定供地计划,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坚持土地公开“招、拍、挂”出让制度,土地资产价值得到有效保证和提升。截至20179月,全市共出让土地1046宗,面积376.6271公顷,土地成交总价款353294.6442万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198宗,面积348.2006公顷,成交价款345438.2042万元;以协议方式出让848宗,面积28.4265公顷,成交价款7856.44万元。

(二)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

1、不断强化耕地保护工作。我们认真执行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的规定,严把建设占用耕地审核关,严格执行先补后占,行政问责制和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审计制度,将耕地保护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保护耕地意识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到了实处,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耕地保护网络。目前,全市耕地保有量514.97万亩,基本农田面积377.67万亩,同比和环比均保持不变;确保了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44.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72.6万亩的目标要求。

2、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7年我市在建省以上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共计8个、省以上投资复垦项目1个、试点县项目1个,市县新增费项目19个(其中“以补促建”项目2个)。截止目前,洪江市、中方县、麻阳县3个省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施工完毕,正在进行竣工测量,其他项目仍在施工之中,所有项目实施进度均已完成90%以上。

3、不断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目前,我市在建的耕地占补平衡开发项目共计60个,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257.804公顷,其中旱地开发项目49个,预计新增耕地1119.404公顷;水田开发项目9个,预计新增耕地133.6公顷;旱改水开发项目2个,预计新增耕地22.13公顷。今年以来,我市共受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项目36宗,总占用耕地面积129.715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未突破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所有项目占用耕地均通过抵扣耕地储备指标,完成占补平衡。确保了我市一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

4、着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639号)的文件精神,将《全国规划调整方案》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用途管制分区,落实到图斑图块,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领证工作相结合,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我市已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入省级验收阶段,即将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三)加强产业服务,促进矿业经济平稳向好

1、严格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进行采矿登记许可,2017年,市县两级共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等审批登记86件,其中市级8件,县级78件,无违法违规进行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发生。经统计,2016年收缴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1200余万元,实现了采矿价款收入的新高。

2、加强对重点保护性矿种的开采管理。我市钨、稀土矿等保护性开采矿种目前只有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沃溪金锑钨矿区在兼采钨矿。今年省厅两共下达该矿WO365%主采370吨,综合回收430吨。进一步加强了矿山企业对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资源储量、产量、销售原始台账及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制度。同时,严格落实季报等制度,无超指标生产、跨年度使用上一年度指标进行生产、不按规定上报报表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

3、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任务。为落实全省矿产资源座谈会精神,根据我市的实际,将通道县将军坡采石场矿区作为我市重点整合矿区,连同通道县将军坡采石场一起,将该矿区范围内的马龙乡石灰冲采石场及灰冲采石场另外2个采石场整合为一个矿权。现整合工作已完成,重新进行了采矿登记并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

4、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凡申请新办、变更的矿山,一律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否则不予办理。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备用金缴纳制度,上半年共缴存备用金263.436万元。严格落实矿山分期验收制度,完成了对8家省级发证矿山、3家市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积极配合市环保督察组对涉及国土领域内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清理并列出清单,及时对市二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5家采石场(砖厂)、靖州县金鸡岩石煤矿自燃、鹤城区S223省道边6家采石场等三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到位。积极督促通道县实施万佛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建设工作,完成相应的规划设施建设,争取项目年底通过验收,实现命名挂牌。同时,积极协助和指导湖南辰州矿业责任有限公司开展湖南沅陵沃溪金锑钨矿国家矿山公园申报工作,力求实现我市国家矿山公园“零的突破”。

(四)完善防控体系,有效降低地质灾害损失

1、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统计,全市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289处,其中列入省级隐患点24处,市本级隐患点30处。入汛以来,全市先后11次强降雨过程,共发生具有一定规模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680起,共损毁房屋5300间、公路49.63千米、农田2.6万亩,因灾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0.8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6153.45万元。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防灾措施得力,临灾时果断组织大批群众转移避让,全市成功临灾避让累计13例,成功转移人民群众1636人,避免经济损失750余万元,因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

2、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不发生因灾群死群伤事故”的年度目标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防范到位。市委、市政府,省厅领导对怀化地灾防治工作高度重视,灾前部署防治方案编制,地灾隐患排查,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经费保障支持,灾后亲临现场抢险救灾,指导灾民搬迁转移。主汛期间,市委彭国甫书记、市政府赵应云市长在第一时间奔赴受灾一线,亲自坐镇指挥。为整个防灾抗灾工作取得最后胜利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二是创新思路,排查督查并行。汛前排查期间,地灾巡查组从省地勘局四〇七队、省煤勘院、省煤勘五队等三家技术单位抽调技术专家作为技术支撑分成三个小组对全市主要县、乡、村进行督查和48处市级重点隐患现场核查。7月初,由市委、市政府督察室牵头分成四个督察小组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县、乡两级政府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地灾隐患巡查排查、地质环境项目实施等情况,真正形成高压震慑作用。同时,在每一轮强降雨过程中派出市级地质灾害应急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值班督查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全年累计派出应急督导组83批次,抽查各县市区值班室、隐患点监测人员共3855次。

三是科学调配,值班值守规范。318日我局即启动了全市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科学编排值班表,保证每班有一名副处以上领导带班,汛期期间,地灾应急值班室共转发省级以上28期预警产品,发出短时预警信息45批次9000余条,每逢重大强降雨期间确保对每个重点隐患点间隔20分钟进行调度一次,累计电话调度2443次,抽查县级、乡值班及隐患点监测人员情况2800余次。

四是统筹协调,抢险处置及时。加强与气象、水文、水利等部门联动,及时开展专题会商13次以上,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研判决策;充分利用专业技术力量,627日,与省地勘局四〇七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整合强有力专业技术队伍组建挂牌成立了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13个县市区均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了与一家省级地勘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入驻并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此外,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利用巡查、排查之际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累计发放《怀化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4万余册、《宣传折页》6万余份,累计开展培训46批次2336人;累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47批次,参演人数9000余人。

二、几个特色和重点工作

(一)加强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管理

针对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占补平衡历史欠账较多以及市本级鹤城区占补平衡指标缺口较大的情况,今年8月,经怀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建立了市级新增耕地指标统筹调剂制度,推行耕地指标出让双轨制,明确了耕地指标易地交易审批制度和项目指标补贴制度、建立了财政保障机制,确保耕地占补动态平衡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地方建设占用耕地项目顺利报批同时,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怀政办函〔201767号)文件要求,确定了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主体职责,明确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职能,确保项目选址科学、合理、合法,符合土地开发的相关要求。

(二)深入推进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

在既保证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工作的如期完成,又充分利用有限的国土资源的指导思想引领下,结合我市山区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了“与集中连片建房相结合、与增减挂钩相结合、与保护优质耕地相结合、与拆违控违相结合”的“四结合”的搬迁村民建房管理模式,引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我市于829日出台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积极指导各县市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目前会同、辰溪、鹤城拆旧区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会同县、辰溪县的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增减挂钩方案已通过省厅评审。其他各县市区正在有序推进。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市预期可落实易地扶贫搬迁110422人,实施增减挂钩项目面积达到贫困户旧宅基地面积95%以上,进入交易平台流转面积达到易地扶贫增减挂钩项目面积的50%以上,为易地扶贫搬迁筹集资金30亿元以上,能有效确保贫困村土地利用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

今年以来,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颁发不动产证书25291本,证明35259本,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1、加强设施建设,加快运行效率。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信息技术公司着力开发新系统推进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商、税务、银行等机构实现数据对接,整合原有土地登记系统和房产综合业务系统,建设统一平台,达到税务、银行等部门“一窗式”业务联办,按照“跨部门协同作业”的思路,合并国土和房产档案信息为一个环节。814日新系统的上线,使分散在各部门的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实现了办事流程“四个一”。即一次性收件、一次性收费、一次性查档、一次性领证。

2、主动作为,提高满意度。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将原来分散的缴税点集中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区内联合办公。主动对接房产部门,与房产部门在业务办理过程之间不需要另行告知,不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不增加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在登记受理过程中直接对监管事项进行审批,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同时取消二手房交易备案,在受理业务后,需要资金监管的群众凭我中心的受理单及不动产转移合同到房产部门盖章,避免群众多头跑,办理业务的全过程均有短信提醒。1024日,我局与房产部门正式签订纸质档案移交协议,实现了数据资料移交和信息共享,为不动产的安全登记提供了基础保障。

3、集中办公,方便群众办事。今年828日,张扬平常务副市长根据就我局《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问题的情况报告》的批示召开会议,确定把房产部门档案查询、交易中心、房屋测绘等职能连人带编一并划转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出台会议纪要,编办的文件已审批通过,等待下文。目前,我局测绘院搬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办公,减少群众两头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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